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年)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禁止将失效或者禁用的药物及药具弃置岸滩。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