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年) 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八条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治理。 国家保护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合法权益。在治理者取得合法土地权属的治理范围内,未经治理者同意,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治理或者开发利用活动。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