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05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05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章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