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 (四)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 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岸电的。 (三) 目录 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