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 第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与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相衔接,加强对长江流域船舶、港口、矿山、化工厂、尾矿库等发生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