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 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九条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条 本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