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 第二章 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处置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查处有关金融违法行为等监督管理活动中,地方政府、各级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