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 第二章 铁路运输营业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铁路运输营业 第十五条 国家铁路和地方铁路根据发展生产、搞活流通的原则,安排货物运输计划。 对抢险救灾物资和国家规定需要优先运输的其他物资,应予优先运输。 地方铁路运输的物资需要经由国家铁路运输的,其运输计划应当纳入国家铁路的运输计划。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