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 第七十一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铁路职工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铁路运营事故的,滥用职权、利用办理运输业务之便谋取私利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第七十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