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年) 第五章 对金银进出国境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对金银进出国境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从国外进口金银作产品原料的,其数量不限;出口含金银量较高的产品,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放行。未经核准或者超过核准出口数量的,不许出境。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