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年) 第三章 对金银配售的管理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对金银配售的管理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外商,订购金银制品或者加工其他含金银产品,要求在国内供应金银者,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予以供应。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