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198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1983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 第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