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 第三章 野生植物管理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野生植物管理 第十五条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