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 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三十条 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以人工繁育种群为主,有利于野外种群养护,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尊重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药品等经营和利用的,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