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 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三十二条 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被引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2019)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