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 第七章 行人和乘车人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 第六十四条 第七章 行人和乘车人 第六十四条 列队通行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 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