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二十公里,拖拉机不准超过十五公里:

通过胡同(里巷)、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隧道时;

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三十米以内时;

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喇叭、刮水器发生故障时;

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进、出非机动车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