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 第十条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 第十条 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