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 (一)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第四十五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