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 第八十二条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第八十一条 目录 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