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 第六十八条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第六十七条 目录 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