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七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