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