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 第六十二条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