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