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 第七十九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退役军人违法犯罪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退役相关待遇,报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退役军人对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作出的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退役相关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