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 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退役安置、教育培训、抚恤优待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