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2009年) 第六章 运输工具检疫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2009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运输工具检疫 第三十六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上的泔水、动植物性废弃物,依照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的规定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