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2009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依照本法规定实施检疫。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