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以下简称病虫害)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