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七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市场采购、边境小额贸易和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按照海关总署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目录 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