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食品出口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条 第三章 食品出口 第四十条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备案。 海关总署统一公布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名单,备案程序和要求由海关总署制定。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