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应当收集和向有关方面提供进出口商品检验方面的信息。 第七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