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3年) 第四章 进出口货物关税的征收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3年) 第五十三条 第四章 进出口货物关税的征收 第五十三条 按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退还税款、利息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