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