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92年) 第二章 税率的运用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92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税率的运用 第九条 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第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