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章 《边境通行证》的申领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边境通行证》的申领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有犯罪嫌疑的人员; 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公安机关认为不宜前往边境管理区的人员。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