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7年)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条例《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三轮汽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三轮汽车或者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 条例《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低速货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低速货车或者四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