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评估业务,应当加入评估机构,并且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从事业务。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