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 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与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存在人员或者资金关联,不得利用职权为评估机构招揽业务。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