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监督管理评估行业,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将处罚情况及时通报有关评估行业协会,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