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 第三章 评估机构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评估机构 第十八条 委托人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执行评估业务所需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评估机构有权依法拒绝其履行合同的要求。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