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 第七十七条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七十七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制定上市公司收购的具体办法。 上市公司分立或者被其他公司合并,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予公告。 第七十六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