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 第八章 证券公司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 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八章 证券公司 第一百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变更证券业务范围,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被引用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三十八条 第一百二十一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