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 第七章 证券交易场所 第一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 第一百零七条 第七章 证券交易场所 第一百零七条 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开立账户,应当按照规定对投资者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 证券公司不得将投资者的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投资者应当使用实名开立的账户进行交易。 第一百零六条 目录 第一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