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 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