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 第六章 证券公司 第一百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 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六章 证券公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目录 第一百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