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年) 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三十二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