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