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六条 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九十五条 目录 第一百九十七条